最近台灣的政論節目又開始炒起冷飯,談起軍公教人員的18%優惠存款。其中的背景,在陳文茜小姐的《國葬18%》一文中,已經談得很清楚了,但後續仍有很多人在問,為何陳不提國民黨高官有誰領了18趴?
誰領了很重要嗎?重點是這件事情到底合不合理吧!
台灣社會常被人說是泛政治化,看起來似乎這塊土地上的人都相當關心政治,但有趣的是,其實真正深入分析,可以發覺台灣人關心的只不過是被部份政客挑動起來的議題,但關係到實際的層面,諸如民生法案、稅負改革等,民眾又突然變得極為冷感。
何故?
不就因為實際攸關人民生活的議題,對政客們來說無利可圖嗎?
舉例來說,1月1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的營業稅法修正,其中有一條是「配合菸品另徵菸品健康福利捐之規定,明定菸品健康福利捐為營業稅之稅基。」這段話的意思是什麼?
原本一包七星售價是75元,其中有20元是健康捐,因此原本營業稅僅針對菸品附加價值的55元部份課徵,但在這個法令修正後,營業稅將以75元的售價為其稅基課徵。換句話說,以七星來說,每包政府將多收1元。
似乎並不多是嗎?相信很多不吸菸的人會說,誰教你們要抽菸?死好!
重點不在於每包菸會貴多少錢,這最大的問題在於,為什麼被強制徵收的不樂之捐,也要課徵營業稅?營業稅本身是消費稅沒錯,也就是針對消費行為所課徵的稅負,但那20元的健康捐本身並不是產品附加價值的一部份,而是政府所開徵的「捐」,為什麼老百姓要為這個不樂之捐支付消費稅?
這個問題不在「誰」要負擔這筆稅負,而是在「為什麼」要負擔這筆稅負!
但從1月10日三讀通過後,除自由時報有一篇短文加以報導外,國內媒體都完全不關心這個公然搶劫的法案!今天,國家可以針對吸菸者公然搶劫這稅上稅,明天,全體國民都會在循前例的前提下,同樣公然遭搶!
對於這種事情,國人反應卻極為冷淡,更有甚者,還將其視為是理所當然。
再舉一個例子,依中華民國的規定,凡營利事業均應申請營利事業登記證,並照章繳納營業稅與所得稅。但大家都司空見慣的地攤,卻連一毛錢的稅也沒繳過!如果政府缺錢,在地方稅務機關的立場,第一個應該要去追的,不是我們這些上班族的薪水,而是在夜市與路邊擺攤的那些人!
或許有人會說,擺攤會被警察開罰單啊!人家也是辛苦的做生意,幹嘛要去針對人家?
這種論調是標準的理盲和濫情!首先,警察開單的條款,多半是針對攤販妨礙交通開罰,而不是非法營業。其次,擺攤者辛苦,我們這種上班族就是混吃等死嗎?憑什麼擺攤者不用繳交營業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甚至連個人所得稅都不用繳,而我們這種領人薪水的卻要負擔國家的財政支出?
前幾天在第四台看到我很喜歡的一部電影《白宮夜未眠》重播,.飾演總統的Michael Douglas在電影最後說道:「We have serious problems to solve, and we need serious people to solve them. And whatever your particular problem is, I promise you Bob Rumson is not the least bit interested in solving it. He is interested in two things, and two things only: making you afraid of it, and telling you who's to blame for it.」
在台灣,不敢奢求高高在上的政治人物們,能為升斗小民解決生活上的問題,但如果可以的話,升斗小民們是不是也應該真正的關心自己所面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