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8日 星期日

傳統與現代不可調和嗎?



最近突然開始瘋Youtube,雖說原本就很愛上Youtube找東找西,但這陣子瘋狂的對象很特別,是一個很有名的小提琴手叫做Andre Rieu,以及他所組建名為約翰.史特勞斯的樂團。

雖然我的興趣很廣泛,但說實在話,古典音樂這個範疇,一向是我比較少涉獵的一部分。原因很簡單,討厭打領帶的我,討厭為了要聽音樂會而盛裝出席。而更重要的是,我討厭那種「上流社會」的氣氛。

而西洋的古典音樂,出身於傳統的貴族生活,就像是周朝的禮樂制度一樣,都屬於貴族,或是上流社會的小圈圈裡。中國的禮樂制度,早在戰國時代就已經崩壞了,不管是後來的詩詞、戲曲,或是國樂,都是庶人的音樂。

庶人音樂和貴族音樂的差別在哪裡?依照華人的說法,其實就在於「陽春白雪」以及「下里巴人」。用比較白話一點的形容詞,就是欣賞的人有多少。

那麼,所謂的「陽春白雪」以及「下里巴人」孰優孰劣?

我想,這很難評定。就用拿西方的音樂來比擬好了,被稱為華爾茲之王的約翰.史特勞斯所寫的《藍色多瑙河》是標準的宮廷音樂,絕對符合「陽春白雪」的要件,而出身於底特律下層社會的痞子阿姆(Eminem)所唱的RAP,則絕對是「下里巴人」。然而,在現今的社會裡,喜歡痞子阿姆的人,卻絕對比喜歡約翰.史特勞斯的人更多。

但,我們能說《藍色多瑙河》不如痞子阿姆的〈Lost Yourself〉嗎?顯然不行,因為他們是屬於截然不同的音樂。

然而,為什麼「陽春白雪」不能變成「下里巴人」?

在以往,因為社會階層的不同,讓平民百姓無法接觸的宮廷音樂,在21世紀的今天,只要有一定的經濟能力,就能夠輕鬆地擁有。如今,只要走進音樂行,到處可以買得到古典音樂的CDDVD,但為什麼喜歡西洋古典樂的人還是沒辦法像是喜歡流行歌手的人一樣多?

很簡單,因為有著太多的「限制」。

比方說,傳統西洋古典樂的音樂會,通常觀眾都應該盛裝出席,穿個西裝、打上領帶是最基本的要求,有些比較特殊的場合,女生不穿上禮服、男人不換上燕尾服,你都不好意思出席。

可是,或許社會階層有高下之分,但音樂本身是人類的無形資產,難不成也要分出個社會階層?很明顯,在這個世界上,很多人不以為然。

前面提到的Andre Rieu就是其中的佼佼者,他把西洋的古典樂,包裝得更親民、更普羅大眾,欣賞音樂會不再是嚴肅地正襟危坐,而是隨著音樂翩翩起舞。從他的音樂會裡,人們可以讀懂一個訊息。音樂,是上天賜給人類的最大寶藏之一,音樂的魔力,可以讓人由內心的最深處,輕鬆的洋溢出笑容。

曾經有一次在法國試車,停留在一個由古老修道院改裝的飯店裡,那是一個標準歌德式建築的修道院,吃晚餐時,我擡頭望著屋內那歌德式建築標準的「肋、拱、柱」設計,已經讓人相當的震憾了。晚餐後,主人盛情地邀請我們到原本修道院裡的教堂參觀,且主人還邀請樂手,演奏教堂裡的管風琴。

當第一個音符響起的時候,我不禁怔怔的站在那裡,眼淚也不由自主的掉下來。並不是我太多愁善感,而是,如果不是親身經歷,很難具體的形容那種針對全身、全靈的衝擊。管風琴的每一個音符,都像是深深地要烙印在傾聽者的靈魂裡。而歌德建築的「肋、拱、柱」設計,則是為這些音符,提供了最好的共鳴。

而這,就正是音樂的魔力。

對於很多衛道人士來說,不管是前面提過的Andre Rieu也好,或是跨入流行樂壇的BOND棒辣妹也罷,又或者是華裔的陳美、甚至是中國的女子十二樂坊,都是離經叛道的罪魁禍首。他們認為這些跨足流行樂壇的樂手們,是對於古典音樂的背叛。

然而,我卻要說,他們才是最棒的。因為他們將音樂,從神聖的祭壇上帶給普羅大眾,讓每個人都能夠感受音樂的魔力以及震憾。

音樂源自於生活,為什麼不讓它回歸到我們的生活裡呢?








2011年1月18日 星期二

18趴不趴?

最近台灣的政論節目又開始炒起冷飯,談起軍公教人員的18%優惠存款。其中的背景,在陳文茜小姐的《國葬18%》一文中,已經談得很清楚了,但後續仍有很多人在問,為何陳不提國民黨高官有誰領了18趴?

誰領了很重要嗎?重點是這件事情到底合不合理吧!

台灣社會常被人說是泛政治化,看起來似乎這塊土地上的人都相當關心政治,但有趣的是,其實真正深入分析,可以發覺台灣人關心的只不過是被部份政客挑動起來的議題,但關係到實際的層面,諸如民生法案、稅負改革等,民眾又突然變得極為冷感。

何故?

不就因為實際攸關人民生活的議題,對政客們來說無利可圖嗎?

舉例來說,1月1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的營業稅法修正,其中有一條是「配合菸品另徵菸品健康福利捐之規定,明定菸品健康福利捐為營業稅之稅基。」這段話的意思是什麼?

原本一包七星售價是75元,其中有20元是健康捐,因此原本營業稅僅針對菸品附加價值的55元部份課徵,但在這個法令修正後,營業稅將以75元的售價為其稅基課徵。換句話說,以七星來說,每包政府將多收1元。

似乎並不多是嗎?相信很多不吸菸的人會說,誰教你們要抽菸?死好!

重點不在於每包菸會貴多少錢,這最大的問題在於,為什麼被強制徵收的不樂之捐,也要課徵營業稅?營業稅本身是消費稅沒錯,也就是針對消費行為所課徵的稅負,但那20元的健康捐本身並不是產品附加價值的一部份,而是政府所開徵的「捐」,為什麼老百姓要為這個不樂之捐支付消費稅?

這個問題不在「誰」要負擔這筆稅負,而是在「為什麼」要負擔這筆稅負!

但從1月10日三讀通過後,除自由時報有一篇短文加以報導外,國內媒體都完全不關心這個公然搶劫的法案!今天,國家可以針對吸菸者公然搶劫這稅上稅,明天,全體國民都會在循前例的前提下,同樣公然遭搶!

對於這種事情,國人反應卻極為冷淡,更有甚者,還將其視為是理所當然。

再舉一個例子,依中華民國的規定,凡營利事業均應申請營利事業登記證,並照章繳納營業稅與所得稅。但大家都司空見慣的地攤,卻連一毛錢的稅也沒繳過!如果政府缺錢,在地方稅務機關的立場,第一個應該要去追的,不是我們這些上班族的薪水,而是在夜市與路邊擺攤的那些人!

或許有人會說,擺攤會被警察開罰單啊!人家也是辛苦的做生意,幹嘛要去針對人家?

這種論調是標準的理盲和濫情!首先,警察開單的條款,多半是針對攤販妨礙交通開罰,而不是非法營業。其次,擺攤者辛苦,我們這種上班族就是混吃等死嗎?憑什麼擺攤者不用繳交營業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甚至連個人所得稅都不用繳,而我們這種領人薪水的卻要負擔國家的財政支出?

前幾天在第四台看到我很喜歡的一部電影《白宮夜未眠》重播,.飾演總統的Michael Douglas在電影最後說道:「We have serious problems to solve, and we need serious people to solve them. And whatever your particular problem is, I promise you Bob Rumson is not the least bit interested in solving it. He is interested in two things, and two things only: making you afraid of it, and telling you who's to blame for it.」

在台灣,不敢奢求高高在上的政治人物們,能為升斗小民解決生活上的問題,但如果可以的話,升斗小民們是不是也應該真正的關心自己所面臨的問題?

2010年11月1日 星期一

賣了筆 難道還要賣人格?

日前看到國內某大媒體的某大記者,在專題報導中,撰寫台灣汽車產業的歷程。然而,只見內容明顯的偏向國內某特定車廠,卻不見真誠記錄中華民國汽車發展歷程。

如果,這是一篇由特定車廠出錢的廣編稿,那麼,相信不會有人有任何意見。畢竟近年來,媒體也一直有著生存的問題。很不幸的,從報頭可以看得出來,這並不是一篇廣編,而是專題報導,而且還是該媒體為了迎向民國100年的專題。

平心而論,台灣媒體環境已經夠惡劣了,教科書上的第四權,在媒體生存出現困難的情況下,早就被掌握媒體生死權的財團給閹割掉。而身為記者,在許多時候,都得面臨是否為五斗米而折腰的窘境。

但,為五斗米折腰就算了,就當自己手中的那支筆,為了生存,不得不賣給工作、賣給公司;最少,在屬於自己能夠控制的環境裡、在可能的範圍裡,自己還能夠保有一點點人格、一點點尊嚴。新聞版面、或是專題報導,除非是人家付錢,否則就正是發揮新聞應有格調的範疇。

難不成,記者除了賣手中的那支筆,還得賣自己的人格,才能得到糊口的五斗米?

竊以為,今日的新聞,就是明日的歷史,在工作範疇裡,受到太多不可抗力,有很多事情,是不得不昧著良心幹的,但最少最少,我還不想為了工作,就出賣自己的良心、自己的尊嚴、自己身為讀書人的氣節。

2010年9月6日 星期一

良知?鄉愿?還是公理?

 最近台灣連續發生了司法官輕判性侵女童的事件,在我的臉書上,有朋友質疑網友發起罷免法官的行動,有點過份,甚至有點挾輿論自重的另一種「網路霸凌」。憑良心說,在別的事情上,我絕對挺這個朋友的看法,台灣的網路言論、人肉搜索等,多少已經有點失控了,但在這件事情上,我卻有截然不同的看法。

 1989年,東德有兩個年輕人克利斯與高定,偷偷攀爬柏林圍牆企圖投奔自由,但卻被東德的衛兵發現,克利斯當場遭射殺身亡,高定則是腳踝受傷。19919月,德國統一後,柏林法庭對這起舉世矚目的柏林牆守衛案做出的判決結果是:以槍射擊高定腳部的士兵判兩年徒刑,可以假釋;開槍射殺克利斯的士兵,判十三年半徒刑,不得假釋。

 在法庭上,這兩個士兵的律師辯稱,他們是接受了上級的命令行事,根本沒有選擇的權利。然後,在最後的判決書上,法官陳述了他這麼判刑的理由:「東德的法律要你殺人,可是你明明知道這些唾棄暴政而逃亡的人是無辜的,明知他無辜而殺他,就是有罪。這個世界在法律之外,還有『良知』這個東西。當法律和良知衝突的時候,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個放諸四海皆準的原則;你應該早在決定做圍牆士兵之前就知道,即使東德法律也不能牴觸那最高的良知原則。」

 在這件事情上,法官或許是依據現行的法律給予判決,但平心而論,這樣的判決結果是否符合身為人類的「良知」?是否符合法律背後的社會公義?

別忘了,在身為司法官之前,你先是一個「人」,就應該先以「人」的角度與立場,來評斷是非曲直,再用「法律」,來衡量罪犯應得的懲罰。

2010年8月31日 星期二

智商

對於智商只有70分的主管,千萬不要做超過70分的事情,因為你的主管會訐譙你多事、不服領導、自做主張,然後拿你的成果去邀功...。

如果要做事,請做到69分,差那一分去滿足智商70主管的虛榮心,表示因為不如他優秀...所以功虧一簣...。當然,如果你打算扁他一頓然後閃人者...不在此限...。

2010年5月28日 星期五

0528隨想

這兩天報載的本田停工與富士康連續跳樓自殺事件,其實可以歸納出一個結論,中國大陸的勞資糾紛正處於一觸即發的階段,本田、富士康,或許只是冰山的一角,整體中國的經濟發展,將走向一個什麼樣子的未來,到目前為止還是一團迷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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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這個國家,從崛起到現在,一直是依靠掠奪才能生存下來的。如同十七世紀大航海時代的英國一樣,但不同的是,十七世紀大航海時代乃至廿世紀二戰末期的英國,是靠著掠奪殖民地的各種資源過活,而現在的美國,則是透過金融工具,掠奪一切他看得順眼或看不順眼的國家。

當然,掠奪者的身份,也由十七世紀開始的斯圖亞特王朝、漢諾威王朝、溫莎王朝,轉變為以葛林斯班、巴菲特、索羅斯等人為主的猶太王朝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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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這個國家,從所謂的改革開放以來,一直在資本主義與社會主義之間來回擺盪。說的好聽,叫做找尋"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道路,但實質上,只不過迷或於資本主義社會帶來的高度經濟成長,又放不下社會主義獨有的一黨獨大與完全掌控而已。

2010年5月8日 星期六

隨筆

什麼叫成功?

對很多人來說,所謂的成功,指的是有用不完的錢、有著讓人看到他就不得不立正站好的地位,或者是兩者兼具的成就。從物質層面上來看,這樣的定義,或許沒有問題,但如果這個問題再擴大一點點:「身為一個人,什麼叫做成功?」那麼,答案或許就不一樣了。

古人說:「知足常樂」,對我來說,有一段閒暇的時間、有一本好書、有一段輕音樂、如果還能再加上一個舒服的環境,那麼大概就是所謂的天堂了。

幾乎每天都要走過彩虹橋去開我那台,如果是人,那麼已經長大到可以念國中的老車,每次上下班回家,行經彩虹橋的時候,不管是豔陽當空、陰雨綿綿,或是華燈初上,基隆河兩岸點起七彩霓虹燈;這一小段路永遠都帶給我不同感受。對我來說,每一次走過這段路,就算是心情很不美好,都可以在幾個深呼吸之後平靜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