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日 星期一

賣了筆 難道還要賣人格?

日前看到國內某大媒體的某大記者,在專題報導中,撰寫台灣汽車產業的歷程。然而,只見內容明顯的偏向國內某特定車廠,卻不見真誠記錄中華民國汽車發展歷程。

如果,這是一篇由特定車廠出錢的廣編稿,那麼,相信不會有人有任何意見。畢竟近年來,媒體也一直有著生存的問題。很不幸的,從報頭可以看得出來,這並不是一篇廣編,而是專題報導,而且還是該媒體為了迎向民國100年的專題。

平心而論,台灣媒體環境已經夠惡劣了,教科書上的第四權,在媒體生存出現困難的情況下,早就被掌握媒體生死權的財團給閹割掉。而身為記者,在許多時候,都得面臨是否為五斗米而折腰的窘境。

但,為五斗米折腰就算了,就當自己手中的那支筆,為了生存,不得不賣給工作、賣給公司;最少,在屬於自己能夠控制的環境裡、在可能的範圍裡,自己還能夠保有一點點人格、一點點尊嚴。新聞版面、或是專題報導,除非是人家付錢,否則就正是發揮新聞應有格調的範疇。

難不成,記者除了賣手中的那支筆,還得賣自己的人格,才能得到糊口的五斗米?

竊以為,今日的新聞,就是明日的歷史,在工作範疇裡,受到太多不可抗力,有很多事情,是不得不昧著良心幹的,但最少最少,我還不想為了工作,就出賣自己的良心、自己的尊嚴、自己身為讀書人的氣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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